方式:1.自然通風、2.機械排煙、自然通風方式。房間和走道的自然通風不同于樓梯間和前室的自然通風。同一個防煙分區應采用同一種排煙方式。防煙分區內任意一點與近的自然排煙窗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30m。排煙風機宜設置在系統的高處,煙氣出口宜朝上。排煙風機應設置在機房內,且風機兩側應有600mm以上的空間。
排煙閥或排煙口的設置應符合哪些要求
1 排煙口應設在防煙分區所構成的儲煙倉內;
2 走道內排煙口應設置在其凈空高度的1/2以上,當設置在側墻時,其近的邊際與吊頂的距離不應大于0.5m;
3 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打開排煙區域的排煙閥或排煙口,應在現場設置手動打開設備;
4 排煙口的設置宜使煙流方向與人員分散方向相反,排煙口與附近安全出口相鄰邊際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.5m;
5 每個排煙口的排煙量不應大于大排煙量,大排煙量應按照本標準第5.2.12條的規則計算斷定。
6 排煙口的風速不宜大于10m/s。